[公告] 雇主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與統計之格式,及按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之方式,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376號公告發布,並自115年7月1日施行。
- 發布科室:職業安全科
雇主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與統計之格式,及按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之方式,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以勞職授字第1150252376號公告發布,並自115年7月1日施行。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安全衛生履歷智能雲(網址:【連結】)主題網站區「職業災害統計填報管理」,依線上表格格式填報登錄,並依該系統所訂程序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完成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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