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5年度推展家庭教育補助實施計畫
- 發布科室:勞動教育文化科
一、為補助本市團體辦理各項家庭教育相關課程活動,協助推動及增進本市家庭教育服務,凡欲辦理推廣家庭教育10項範疇議題;加強落實新住民、原住民族或身心障礙者之家庭教育課程活動;以及家庭中的社會情緒教育、代間教育、食農教育及傾聽日等議題,均可提出申請。 二、請詳閱旨揭補助計畫後,有意願者請依申請表格式填列並準備相關資料,即日起至115年9月9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資料函送至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並同步將申請資料電子檔寄至本案承辦人信箱(ak0529@gov.taipei)。為利審查作業,逾期恕不受理;補助名單將另行公告。 三、旨揭計畫每案經費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共補助5名。補助項目為講師鐘點費、講師交通費、膳費、場地佈置費、材料費、資料印製費。 四、旨揭計畫以115年度未向本市家庭教育中心申請計畫經費辦理者為優先補助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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