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通過AA2.1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

環境部訂定「自主減量計畫書」格式

  • 發布科室:秘書室

一、「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如參考附件1)已於113年8月29日發布施行,其中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 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得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優惠費率,故環境部特訂定旨揭計畫格式,以供各單位參照。


二、次依「碳費收費辦法」第3條規定(如參考附件3),碳費徵收對象為經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其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其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二萬五千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之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以下簡稱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