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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與「流產」之區別?

  • 發布科室:就業安全科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勞動三字第 0910055077 號令91 年 10 月 22 日「分娩」與「流 產」,依醫學上之定義,妊娠二十週以上產出胎兒為「分娩」,妊娠二十週以下產出胎兒為「流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