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本局「109年12月31日北市勞教字第1096179314號公告」。
- 公告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 發布日期:110-06-04
- 發文字號:北市勞教字第11060711311號
依據
臺北市勞動教育實施及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及本局109年12月31日北市勞教字第1096179314號公告。
修正公告事項第四點第一項所訂符合公告事項三(一)、(二)申請資格者之申請期限,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7月20日止,並自即日生效。
臺北市勞動教育實施及補助辦法第4條第1項及本局109年12月31日北市勞教字第1096179314號公告。
修正公告事項第四點第一項所訂符合公告事項三(一)、(二)申請資格者之申請期限,自110年1月1日至110年7月20日止,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