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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因颱風過境上班通勤受阻或有災後重建需求 臺北市勞動局提醒雇主不宜扣薪、扣全勤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 發布日期:113-11-01

  康芮颱風來襲,本市遭遇近年來最劇烈的風雨侵襲,造成多處路樹倒塌及招牌脫落,因而交通嚴重受阻,導致今早許多市民無法準時抵達工作場所,甚至無法出勤。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各事業單位及雇主,對於因天災發生後無法準時出勤的勞工,應給予必要的體諒,不可視為曠工或遲到,也不可要求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


  依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因颱風、洪水等天災導致交通中斷、勞工遲到或無法到班,或者天然災害衍生之事故(如災後重建或整理家園)等,都屬於不可抗力事件,勞工得請假處理,雇主及事業單位不得因此扣薪、扣全勤獎金或要求勞工補上班。高寶華局長特別指出,此次災情非勞工所能掌控,雇主應體恤其特殊情況,維護勞工應有之勞動權益。


  勞動局特別呼籲,企業應展現社會責任,照顧受災勞工的勞動條件,落實「要體恤勞工、不扣薪、不扣全勤」的原則,避免因災害而增加勞工的心理與經濟負擔。對於如有因本次災害而遭受不當處分的勞工,可聯繫臺北市勞動局反映情況,勞動局將竭誠提供協助,確保勞工權益不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