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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下)

  • 發布科室:勞動教育文化科

第五章反外包激怒市府機器 4幹部遭解僱

 

沒想到,韋秀蓮的老公一語成讖。西門町的反機車收費行動聲勢太大,成了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韋秀蓮憶及,西門町行動結束後,停管處越發變本加厲,甚至針對工會常務理事會務假挑毛病,雙方除了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外,並以公文往返溝通,停管處要求工會補件,又退回,即便工會補上開會通知函、簽到簿、會議記錄等資料佐證,停管處一律不承認、不接受。

 

「我們都事先送公假單給停管處…他回了一個文說,原則上准假,請事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那你要不要請?我們就請啊,事後(停管處)就說這個證明文件不行、那個不行啊…這個資料不足以證明」

 

2007年10月底,包括朱嘉英、黃淑美、韋秀蓮、洪連佐等9名工會常務理事與理監事,以曠職為由,遭停管處考績會約談,且被要求隔天上呈報告、補公假證明。同一時間,工會收到停管處公文,表明隔年起不再幫工會代扣會費,於是,深感工會就要被逼上絕路的3名常務理事,臨時起意在市府例行的「市長有約」會面場合中,向郝龍斌市長下跪陳請。 

2007年10月,停管處質疑停管工會幹部會務假正當性、隔年停止代扣會費等行徑,迫使停管工會常務理事朱嘉英、黃淑美、韋秀蓮3人在「市長有約」場合,公然下跪陳情。

▲2007年10月,停管處質疑停管工會幹部會務假正當性、隔年停止代扣會費等行徑,迫使停管工會常務理事朱嘉英、黃淑美、韋秀蓮3人在「市長有約」場合,公然下跪陳情。(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豈知,此舉引發郝龍斌勃然大怒。韋秀蓮表示,「還沒有被解僱前,我們也覺得說保工作要緊,所以想低調運作…那次市長有約,本來只有嘉英跟淑美去參加而已,但那天收到停管處來的文…你要解僱工會幹部,又要停止代扣會費,又把工會趕出現有辦公處所,我們就覺得,那就是殺工會啊…」

 

蔡欽鴻對此下了註解,「所以說,那一跪之後,市政府手段更強烈。」

 

2007年12月15日,當時的第4屆常務理事朱嘉英、黃淑美、韋秀蓮及理事洪連佐4人,在下班前夕接獲一紙解僱令,上面寫著「10月份連續曠職3日或1個月內曠職達6日」,依據《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6條、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工作規則懲戒。

 

2007年12月15日,停管工會常務理事朱嘉英、黃淑美、韋秀蓮、理事洪連佐4人收到解僱通知。

▲2007年12月15日,停管工會常務理事朱嘉英、黃淑美、韋秀蓮、理事洪連佐4人收到解僱通知。(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張哲揚當時在接受媒體採訪時[1],說明解僱理由為:4名遭解僱的停管工會幹部,會務假一年平均多達200天,且未附處理會務的具體證明,停管處因此退回工會幹部10月份假單,要求依規定補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核假,並放寬審核時限,給予當事人4次補件機會,但因當事人都未提出明確證明文件,停管處才依勞基法予以解僱。

 

郝龍斌則公開表態[2]支持停管處作為,更明白表示,停車管理外包是市府既定政策,市府員工不應該反對、阻擋,並強調不該以為市府工作就是鐵飯碗,「就算是公務員,不適任就應該開除。」

 

談起會務公假一事,洪連佐至今仍深感無奈地說,「我們從2001年打完二屆四次,就是3個常務駐會,我們都是這樣請假來的,也不是我們說請就請,當時慣例都是這樣,6年了,我們這6年碰過2個市長…也經歷多任處長,都沒問題啊,為什麼張哲揚來,可以改變這一切?」

 

4人被解僱後,兩人一組每天固定在臺北市政府門口站崗,身上套著紙箱,頭戴裝了天線的安全帽扮演天線寶寶,背著DVD顯示器,反覆播放郝龍斌競選市長時做出的競選承諾(工會幹部會務公假及市府業務不外包),沿著臺北市政府周圍「散步」,而另一名則幫忙散發文宣,對往來洽公、觀光民眾發送文宣,解說事件緣由,或者就在市府正門口靜坐抗議,雖然面對如此艱難的時刻,他們仍以「天線寶寶」名號自居,苦中作樂。 

停管工會常務理事朱嘉英、黃淑美、韋秀蓮及理事洪連佐遭解僱後,在臺北市政府門口靜坐抗議。

▲停管工會常務理事朱嘉英、黃淑美、韋秀蓮及理事洪連佐遭解僱後,在臺北市政府門口靜坐抗議。(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那時,只要有郝龍斌在的公開場合,就能看見4人陳抗的身影,如影隨形地緊跟郝龍斌,更曾在郝龍斌一週年市長就職典禮上,發生激烈肢體衝突。而隔年馬英九競選總統,天線寶寶也伺機而動,突襲馬英九競選總部的成立大會。另外,農曆年的北市元宵燈節活動,他們也自製花燈、花車出動,以吸引民眾目光。

 

2007年底,4名停管工會幹部遭解僱,展開如影隨形的抗議行動。 

▲2007年底,4名停管工會幹部遭解僱,展開如影隨形的抗議行動。(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洪連佐笑說,當時天線寶寶的抗爭強度高到4人行蹤被警方隨時監控,就算沒有變裝,走在馬路上都會被警察攔查。-1
洪連佐笑說,當時天線寶寶的抗爭強度高到4人行蹤被警方隨時監控,就算沒有變裝,走在馬路上都會被警察攔查。-2
洪連佐笑說,當時天線寶寶的抗爭強度高到4人行蹤被警方隨時監控,就算沒有變裝,走在馬路上都會被警察攔查。-3

▲洪連佐笑說,當時天線寶寶的抗爭強度高到4人行蹤被警方隨時監控,就算沒有變裝,走在馬路上都會被警察攔查。(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4人對外抗爭如火如荼,另一方面也向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檢舉解僱係違法行為,尋求體制內的救濟,然而,2008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認定朱嘉英、韋秀蓮、黃淑美等人「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3日」,且未補正開會通知函,解僱應屬合法[3],至於洪連佐的解僱案,勞工局則請停管處在10天內提出說明。

 

洪連佐、韋秀蓮如今都認為,當時4人對抗的不單單只是停管處一個市府單位,而是整座龐大的市府機器。


韋秀蓮提到,4人拜會剛上任的臺北市政府勞工局長蘇盈貴時,表達工會反外包的立場及郝市府就外包議題對工會的承諾,希望希望勞工局可以硬起來,而他(指蘇盈貴)卻說他覺得外包不是壞事。工會對他失望是因為對他期望太高」

 

當時甚至衍生案外案。

 

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審核小組在2009年7月會議決議,通過補助黃淑美、朱嘉英、韋秀蓮訴訟費用32萬6,824元,但卻遲遲未發放補助。同年12月勞工局更重新召開勞工權益基金審查會議,推翻原決議,欲停止補助,期間經臺北市訴願會糾正[4],勞工局仍不願執行,除引發審核小組委員退席抗議,甚至爆出偽造勞工權益基金審核小組決議,有審核小組委員因而到臺北地方法院控告蘇盈貴偽造文書。[5]

 

勞工局則解釋,因考量申請人財力狀況、「已無勝訴可能」及濫訴等原因,才將3人生活費以外的補助予以刪除。

 

此外,因市府不認可同為北市產總副理事長的洪連佐已被解雇仍具停管工會會員的身分,故連帶撤銷北市產總第5屆理事長選舉結果,而引發北市產總抗議,因而向勞委會提出訴願。

 

對此,勞工局說明[6],在北市產總選舉前即以傳真、發文等方式,告知產總有5人資格不符,當天也在場重申相關法令,勞工局的選舉無效處分絕對站得住腳。

 

蘇盈貴也在媒體報導上回應,法令規定非公司僱用員工,不得加入該公司的產業工會,也不能出任工會代表,勞工局事前即告知產總,「該做的都做了。」蘇盈貴更在面對議員質詢時賭上烏紗帽,表態若該案第2次訴願仍遭勞委會判定處分不當,他將下臺負責。

 

韋秀蓮說,「會員代表大會認我們4個人工會幹部身分,停管處跟勞工局不認,那時候法令就是,沒有勞雇關係就不具會員身分,我們去勞委會抗議,後來才有一個函釋[7]…如果工會幹部被解僱,經過會員大會承認身分,在訴訟確認之前都可以保留幹部身分。」

 

爾後,勞委會裁定的第2次訴願決定仍是「撤銷原處分」,蘇盈貴也依承諾辭官[8];勞工局也在2010年陸續發出公文,承認北市產總選舉合法性,並同意用勞工權益基金補助停管工會幹部訴訟費與裁判費。

 

洪連佐坦言,「那時鬥到天昏地暗,甚至把一個勞工局長鬥下台了」,雖然面對外敵,4人抗爭得猛烈,但停管工會內部卻深受解僱案影響,會員嚴重流失,即便是留下來的理監事,也因寒蟬效應,被壓制行動。

 

就算4人的工會幹部身分在絕大多數會員支持下保住了,並且在訴訟官司結果出爐前,仍擔任停管工會的常務理事、理事職務。不過,過去一路跟著工會打仗的會員,卻在「天線寶寶」工作權戰役中,礙於情勢,被迫隱身,選擇先沉寂自保。

 

黃詩琇回憶,當時氛圍一片低迷,「工會等於被打趴了…因為他們被解僱,還有一連串的事情,導致退會的會員相當多,大家都在想說,唉,停管處的壽命快沒了…因為停管處就是要委外嘛,要委外就不會留我們啊,都在說我們快被資遣。」

 

第六章  工會保衛戰:蹲低,是為了再躍起  

 

停管工會接著進入資方「搶工會」的騷亂期,穩定下來後,保持低調沉潛。

 

2009年,4人的「『確認勞雇』解僱」官司,確認敗訴。到了第5屆理監事會,全權交棒給新任幹部,於是劉佑銘、黃詩琇、朱世梓、杜祖花等4人還在懵懵懂懂間,先後遞補上位,當起常務理事及監事會召集人一職。韋秀蓮則轉為工會秘書,洪連佐擔任顧問。

 

其中,劉佑銘在工會風雨飄搖、生死存亡之際,擔任起繼續支撐工會運作的重要角色,朱世梓、黃詩琇、杜祖花等3人,也認同工會必須繼續存在,如此,停管員才有與資方抗衡的武器,即使當時停管工會瀕臨崩解,但多年來累積的功夫猶在,故新任幹部首要任務,就是至少要保持現有的勞動條件,不能讓工會節節敗退。

 

劉佑銘猶記,4名幹部剛被解僱時,停管處發動親資方的會員代表出席,在大會中質疑4人的工會幹部身份,氣氛嚴肅。在競選第5屆理監事時,停管處更大動作搶工會,推派親資方的會員出來角逐會員代表,甚至出資包計程車,接送會員投票,想要重整會員代表及理監事人員的組成,進一步把持工會決策權。

 

慶幸的是,幹部平時透過跑場組與收會費,而與會員建立起一定的緊密度。因此,停管處搶工會的計畫,最後未能得逞。

 

劉佑銘提到,4人被解僱後,由於停管處不承認他們工會幹部的身分,禁止他們代表工會參與協商會議,原本在會議上位居二線的幹部們,只好被推上火線。他永遠難忘當時會議上的氣氛,面對停管處官員的高漲氣勢,與會幹部只能忍辱負重:

 

「以前主要是他們(被解僱幹部)主攻,我們配合,那現在是變成我們要擔起這個任務了…我有一種感覺是,怕無法保護他們(其他幹部)或是經驗不夠多,不知道該怎麼回應,但至少我清楚我們的底線,因為我們事先都有討論,工會政策是什麼、要守住什麼,這策略都清楚。」

 

雖第5屆理監事們臨危受命,且戰且走,但都願意在挫折中學習如何當一名剽悍的「停管工會幹部」。至此時,工會看似氣弱游絲,但多虧有新任幹部團隊撐著,盡全力地為工會續命。

 

直到2013年4月,在停管處處本部工作的杜祖花,打開停管處公文內網時,發現勞資雙方協商多時還未定案的工作規則,在工會毫不知情的狀況下,已經送進勞動局核備並公告實施。杜祖花說:

 

「我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要先看今天公布什麼,因為我也是勞資會議的協商代表,當時我就看到那個工作規則的公告,立刻意識到情況不對勁,這我們明明就還在談,怎麼停管處就逕自公告了?!」

 

解僱案後就一直保持著「休兵狀態」的停管處與停管工會,因停管處在未告知工會,就逕送工作規則的情況下,再度點燃了停管工會的怒火。

 

黃詩琇補充,「2000年那時候就有在勞資會議上談要修工作規則,逐條談下來,有些條文沒有爭議就保留,有爭議的地方,雙方沒辦法談攏的,總共還有10幾條,那時候他們(指停管處)就決定一輪一輪來談…這輪談完了,再回頭去談沒過的,當初協議是這樣。」

 

韋秀蓮說,原本的工作規則,早就在停管工會成立之前就已經訂立,而工會與停管處協商修訂的條文裡,雙方最大歧見在於,停管處想拿回停管員優於勞基法的勞動條件,包括將禮拜六出勤加班費計算方式改回一比一、撫卹辦法及婚喪假天數。

 

停管處在勞資協商未達共識的情況下,逕將工作規則送到勞動部核備,停管工會發文至停管處、勞動局表達意見。

▲停管處在勞資協商未達共識的情況下,逕將工作規則送到勞動部核備,停管工會發文至停管處、勞動局表達意見。(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朱世梓表示,工作規則被逕送至勞動局後,工會到勞動局反應。但爭議條文多達19條,勞動局只撤回了婚喪假天數及撫卹辦法2條。由於工作規則公告即生效,工會感到十萬火急,且認為勞動局的處理方式不如工會預期,當時負責與勞動局官員交涉的朱世梓憶及:

 

「勞動局說等到人家(指停管處)真的做的時候,再來提出爭議,這是勞動局的態度…再來我們去閱卷的時候,有幾個地方他就說那個可以閱,但是折起來的地方,不能看,我們看了一下就說,有些部分我們想要影印,承辦人表示先去請示長官,結果請示回來以後,折的比不折的還多,折起來的都不能印。」

 

對於才剛接任工會常務理事的朱世梓而言,初登場接觸市府官員就碰了一鼻子灰,無疑是經歷了一場震撼教育。既然不能退讓,那就進攻吧。

 

當時也初次接任常務理事的黃詩琇說,「我們態度就是沒有可以讓,因為這是我們的勞動條件,我們一退,就是降低我們的勞動條件,所以我們根本就不能讓。」

 

守了5年多的停管工會,歷經沉潛期,花了8個月的時間與停管處、勞動局交手,最後決定再度動員。但因顧慮工會元氣還未全然復元,停管工會這次不打算上街頭,洪連佐要求每一個幹部負責邀集5個會員,只要人數達到50人,就跟議員提議召開公聽會,與停管處公開辯論。工會也事先預設好底線,工作規則若涉及降低停管員勞動條件,就絕對不願接受協商。

 

黃詩琇坦言,經過解僱事件後,她不敢想像還有會員敢站出來,「但我藉著發文宣,去跟我平常負責的場組將這個事件講給大家聽,後來發現,滿多人有感覺的」會員的態度讓黃詩琇充滿信心,並將此心路歷程與其他幹部分享。

 

身為資歷最淺的幹部林淑芬,在動員過程中的心境猶如洗了一場三溫暖。當她把熟識會員的電話一個個打過一輪後,得到很多推託的回應,當下雖除了感覺到挫折、煎熬外,也認知到身為一名工會幹部,有時候必須尖銳地去挑戰會員。

 

「『我精神與你同在啦,你們就衝吧。』其實聽到這句話會覺得很心寒,我們在撐什麼?我們是在幫大家爭取,不是我一個人的。反正我都只用一句話去說服會員,『加班費沒有了你不要罵...工會已經帶著大家要衝...前面已經死4個了欸,我孩子還小,我也會怕...』不讓會員閃避這些事情。」

 

歷經各種邀集及尋找會員的過程,終於湊足了出席公聽會人數後,準備上場與資方辯論的4名核心幹部包括劉佑銘、黃詩琇、杜祖花及朱世梓,開始接受魔鬼特訓。他們下班後固定到北市產總演練,4個人皆笑著說道,明明是私下能夠侃侃而談的熟悉議題,第一次遇到要對外部人士講解的時刻,卻講得零零落落,沒人聽得懂。因此,4人也上緊發條,更加積極的重新磨練出一套對戰說詞。

 

另一方面,工會也緊鑼密鼓的向會員宣傳工作規則逕送核備所產生的影響,並要求幹部們確實統計出席公聽會的會員人數,韋秀蓮強調,不同於由會員督促幹部上街的84工時戰役,這次的公聽會,是由幹部策動會員挺身而出。

 

「工會告訴會員說『這件事情很嚴重,這個擋不住的話,你們會受到什麼樣子的影響,尤其是禮拜六加班,從2000元變1200元』,這個就很有感…於是我們就抓了幾個重點去跟會員講,不只是叫我們好好好加油就行,而是你要明確告訴我你那天可不可以來,願不願意和我們一起站出來。」

 

2013年底,為了停管處逕送工作規則核備一事,工會動員100多名會員,召開公聽會。

▲2013年底,為了停管處逕送工作規則核備一事,工會動員100多名會員,召開公聽會。(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黃詩琇回想,舉行公聽會的前一晚,4人在北市產總辦公室進行最後演練,直到晚上10點多才離開返家,那時突然下起大雨,她焦慮到徹夜未眠。直到公聽會當天早上,當她在臺北市議會附近的集合地點,看到身穿熟悉的停管員藍色制服的夥伴慢慢集結、步入會場,心中大石才終於放下。

 

2013年底的這場公聽會,不只來了50名會員,而是來了100名以上。會中,張哲揚在臺上的驚人言語,不僅讓臺下停管員大膽反擊,而會議場上4名幹部更是合作無間,輪番與停管處官員唇槍舌戰。

 

在主動出擊的這一場仗,論氣勢、論道理,工會都大獲全勝。停管處雖逕送工作規則,但被公聽會擋下,不敢貿然實施,只好被逼得與工會開啟漫長的團體協約協商之路。

 

此時,停管工會終於恢復生氣,重新活了過來。


第七章:有燈就有人-捍衛會員權益直到油盡燈枯

 

經過2013年的這一戰,雖停管工會揮別低迷氛圍,然而,結構性問題仍未解決,停管員高齡化、遇缺不補及外包業務門戶大開等因素,讓停管員人數從1,500人,掉到只剩下800人左右,而工會會員人數,則從創會期的900多人,到如今僅剩下200餘人。

 

會員人數少,導致會費來源不足,讓停管工會陷入財務困難。

 

韋秀蓮提及,2001年打完84工時抗爭,2002年起為了反外包成立抗爭基金,首次將會費從100元調漲至200元;爾後,歷經天線寶寶解僱事件,湧現退會潮,會員人數剩下500多人,財務每況愈下,因此工會又試圖將會費從200元調漲至300元,但最後沒有通過會員同意門檻。由於財務困窘而無法同時支應兩名會務人員薪資,總幹事黃建泰只好離開。

 

然而,停管工會沒有因秘書處縮編解除財務危機。

 

理監事會承襲了「會員都要負起決策責任」的文化,幹部不獨挑大樑,而是邀請會員一起為工會運作負責。由於停管工會的年度會員大會與勞教都是每年的重頭戲,形式也獨樹一格,來參加會員大會的會員都需要發言、表態,不能只是簽簽名、現身聽講而已。此外,工會更透過勞教活動進行小組討論,營造危機意識,現場直接出題,要求小組成員集思廣益、獻策。

 

韋秀蓮說,工會直接逼會員接招,參與決策,沒有放空跟閃躲的空間,每個會員都必須發表意見。蔡欽鴻指出,「其實會員都想說,你們決定就好啦,幹部知道會員大概都有這種心態,但我們就是一定要你們表態。」

 

黃詩琇認為,用小組座談的方式雖然累,但可以和會員直接面對面,詳細的向會員解說工會現況,且讓每位會員都有機會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是個很好的對話機制。

 

但因會員想法天馬行空,對帶著小組討論的理監事而言,收攏、聚焦各方觀點,絕非易事,過程中還要處理會員意見不合時的衝突,林淑芬剛任幹部時,就曾因無法即時處理失控場面,被拉出場外。

 

蔡欽鴻則認為,要「逼」每一個會員都開口,幹部自己也承擔很大的心理壓力。提到會員大會、勞教,停管工會理監事一致感覺都是「很累」。

 

整場會議下來,不管是理監事,還是會員,通常都精疲力盡。洪連佐笑說「我聽到最有感的就是,有會員不想上我們的勞教因為害怕小組座談。」林淑芬則說,經過這些年的磨練,會員們參與勞教小組,「一點掙扎都沒有,習慣了。」

 

經過至少2年的腦力激盪期,工會先是透過不具名問卷,普查會員對於會費調漲的意向、忍受調漲的幅度,有會員建議長痛不如短痛,一次將會費從200元調漲到500元,喊價漲到700、1000元更大有人在,也有人擔心調幅過大,會員人數反而一下子流失,會費收入仍會短少,其它聲音也有認為應省下五一勞動節禮品、工會辦公室租金、會務人員人事費....各式各樣的意見出籠,再丟到小組討論,交叉詰問、檢視可行性。

 

2017年,洪連佐先提出階梯式調漲會費的作法,先獲得常務理事同意,再帶到理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最終拍板定案,定調收支平衡即可,依人數變動,機動性精算、調整。

 

因此,往後當會員人數達表列級距時,就會提升會費金額。舉例來說,現在會員人數落在241-270人間,每月需繳會費為400元,當人數掉到240人以下,會費就會跟著調成450元。會費調漲方案的通過,終於使財務危機暫時得到緩解。 

2017年,停管工會通過階梯式調整會費方案,解決財務困難。

▲2017年,停管工會通過階梯式調整會費方案,解決財務困難。(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停管工會至今已經走過20年,前10年大鳴大放、積極主動爭取勞動權益,被視為臺北市最激進的工會;後10年蟄伏沉潛、就地戰鬥,堅守勞動條件。

 

面對靈活多變的北市交通政策,停管工會有沒有下一個10年?幹部當中有人樂觀、有人悲觀,但共同心願都是繼續守護工會,直到讓每個會員都能安然退休的最後一刻。

 

20年來,大半輩子都待在工會的韋秀蓮,不僅嚐過身為會員、理事、常務、工會秘書等各式身分所帶來的酸甜苦辣,更經歷一場被解僱的職場風暴,身經百戰的她堅定地說:「只要工會戰力還在,對往後就不會悲觀,至少大家都知道工會一直都在,我們就是一個集體力量。而10年,只是一個數字,不管工會遭遇什麼困難,只要大家懷抱信心一起努力,我們會一直攜手走下去!」

 

 
[1]張哲揚說法,參考2007/12/19自由時報〈停管工會幹部 市府開鍘〉。
[2]郝龍斌說法,參考2007/12/21自由時報〈停管不”郝”惹 郝強勢表態〉。
[3]參考2008/01/19聯合報〈4幹部遭解僱 停管工會抗議〉
[4]參考2009/12/25聯合報〈刪勞工訴訟補助 蘇盈貴賭官位〉
[5]參考2010/01/30苦勞網〈勞工局長帶頭打壓勞工 涉偽造文書 蘇盈貴挨告〉
[6]臺北市勞工局說法,參考2009/04/17聯合報〈選舉被撤銷 產總工會抗議勞局〉。
[7]勞資1字第1020126343號令:「核釋工會法第12條第7款規定:『工會章程應載明會員入會、出會、停權及除名』。爰工會得於工會章程中明定,工會會員因故遭雇主終止勞動契約,該勞工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仲裁、裁決,或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訟,於調解、仲裁、裁決期間,或訴 訟判決確定前,保留該勞工工會會員資格;如未於工會章程中明定,工會得依工會法第26條第1項第11款規定,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之議決,保留該勞工工會會員資格,並自即日生效。」
[8]參考2010/02/26聯合晚報〈市產總工會理事長爭議 王如玄槓上蘇盈貴〉、2010/03/06聯合報〈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辭職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