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們停管工會全部都是爭來的,沒有什麼是天上掉下來的。」
對老臺北人而言,無論風吹日曬雨淋,戴著遮陽帽或撐著傘,在道路巡視開單的停車收費管理員(以下簡稱停管員)、路邊的計時收費器、收費票亭,都曾是臺北市街道的一抹鮮明風景。但隨著臺北市停車管理政策的變革,票亭拆遷、停車管理業務外包、停車智慧化,早期仰賴大量人力巡查開單的景象已不復見,停車收費管理員這項職業,在人們的記憶中逐漸淡去。
在勢不可擋的歷史洪流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以下簡稱停管工會)透過層層組織,團結工人之力,無論在捲動會員上街頭抗爭的狂飆期、4名工會幹部遭解僱後的動盪期,還是在堅守工會底線的蟄伏期,停管工會始終做為爭取、保衛停管員勞動條件最堅實的一道防線。
縱使隨著停車管理業務外包、停管員退休等因素,讓會員人數從創會之初的900多人,銳減至今僅剩200餘人,工會始終憑一口氣,點一盞燈,只要還有一名停車收費管理員在工作崗位上,就有停管工會在旁守護停管員的權益直到最後一刻。
第一章一呼千應 起身挑戰威權管理
1975年起,臺北市逐步擴大推動汽車停車收費制度,越來越多主要道路兩側納入停車收費範圍,除路邊收費機器,也出現了負責在路邊及路外人力開單的停車收費管理員,而當時臺北市的停車相關業務,是屬於北市警察局管轄,而停車收費管理員自然也隸屬於警察局。
現任停管工會顧問洪連佐回憶,早期由警察局第五科的一名辦事員指揮監督所有停管員,由辦事員在各場組指定一名停管員擔任組長,並賦予場組組長相當大的治理權。在絕大多數沒有後臺背景的停管員心中,都很清楚哪些同事是靠著關係進來,也有不少停管員被任命為場組長後,跟著高層吃香喝辣,仗勢欺人,只要場組長看誰不順眼,就能任意調動管理員職務及上班地點,而沒權沒勢的停管員,只能乖乖聽話,認命服從。
人治管理作風,造就場組長「鴨霸」的管理風格,也導致場組長與停管員之間的關係發生嚴重權力傾斜,長年累積下來,在基層停管員心中埋下不滿的種子。
隨著台北市停車業務逐漸繁雜,1988年臺北市政府成立交通局並增設臺北市停車管理處,後改名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以下簡稱停管處),停車收費管理員也隨著改隸停管處。
洪連佐指出,因當年有不少停管員是退休軍警轉職,原本就領有退休俸,若轉為技工工友,恐怕就喪失領取退休俸的資格。因此當停管員改為停管處轄下,市府雖曾討論將其轉為技工工友身分,卻遭部分停管員反對,「我們是硬生生自己說不要轉,所以是第三種身分,識別證跟別人不一樣。」
既非公務人員,也非技工工友的身分下,停管員雖同為市府員工,卻只能算是一種簽訂不定期契約的約聘僱人員。這種尷尬的身分,讓停管員每當想要爭取勞動權益時,需要耗費比別人更大力氣。
洪連佐表示,過去曾聽聞有人企圖籌組工會,最後卻告吹,直到停管員楊芳洲、李傳成接觸到台灣勞工陣線,才有一絲機會。在勞陣及幾名北市議員的協助下,以他們所在場組為發起中心,慢慢將籌組工會的資訊對外擴散、發酵。
當時人在收銀組的洪連佐,因為必須到各場組回收路邊停車計時收費器的銅板,所以工作機動性高,又可接觸到不同場組的停管員,於是收銀組成了這一波籌組行動中的小蜜蜂,肩負傳播籌組工會消息的重責大任。
對於長期受到威權治理,而累積了眾多苦悶情緒的停管員來說,終於有了宣洩的出口,原以為逆來順受慣了的停管員們會有所遲疑,沒想到在籌組過程,雖對工會功能只有模糊概念,但停管員們仍舊一呼千應,紛湧加入了工會。
停管工會理事杜祖花表示,「我們的前身是隸屬於警察局,停管員的組成有招考,還有退休軍警、警眷、軍眷,早期還有透過各種關係介紹,有關係的就是吃香喝辣,像我們這種沒有關係的,長期以來遭受不平等對待。我們最初的觀念是,有工會的話,工會一定是挺勞工的,所以一有工會就決定要加入。」
停管工會常務理事黃詩琇也認為,工會能統整並凝聚分散在各場組的停管員,形成一股能與停管處談判、協商的力量。
「我們其實是分散在臺北市各地,然而卻有一群人努力的想把我們聚在一起,雖然距離他們(指發起場組)很遙遠,也不知道到底有什麼遠大的目標,只聽說有要成立工會的訊息,但 是就想說大家團結在一起成立個組織,好對外有個發聲的對口,來表達訴求也很好,於是就填寫報名表後,親自送到發起場組,說我們要加入。」
停管工會秘書韋秀蓮當時也是基層停管員的一員,基於勞工相挺的情誼,認同工會就是代表勞工,不作他想,也毫無畏懼地加入工會。
於是,1997年7月6日,在當時的臺北市市長陳水扁同意下,停管工會突破當時的法令限制,正式成立。當時停管員約1,280人,就有900多人響應加入工會,入會率高達75%。
當時市府轄下已成立的工會有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工會、臺北捷運工會、臺北市公車處工會及台北銀行工會等工會,停管工會則是第五家,有別於前四家皆為事業單位工會,停管工會則是第一家由公部門所屬行政單位的勞工所組織的工會。
▲1997年7月6日,在停管員熱烈響應下,停管工會正式成立,會員入會率高達75%。(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停管工會成立之初,第一份工會訊。(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第二章 工人要走自己的路:街頭路線確立
停管工會成立之初,由於工會與議員間溝通管道順暢、互動頻繁。在第1屆理監事會運作中,透過不少議員協助遊說、倡議,幫忙停管員爭取到許多福利,如1997年底,成功爭取到婚喪假天數比照公務人員日數發給。此外,1999年再下一城,爭得工作獎金4,000元。
▲工會成立不久後,透過議員幫忙,爭取到婚喪假比照公務人員日數的福利。(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停管處原本最為基層詬病的威權作風,也因為停管工會的成立,慢慢建立起公開透明的管理制度,明確規範場組長不得任意調動停管員。
停管工會監事會召集人朱世梓認為,「早期資方幹部非常權威,直到工會成立後才有了一些改變,而當會員、場組成員親眼見證這些改變後,他們才開始對工會有信心、有向心力。」
第1、2屆理監事會打下的功績,展現出工會與停管處抗衡的力道,一方面讓停管員們認可工會存在的價值,另一方面卻也挑戰了停管處原先大權在握的管理權,觸碰資方的敏感神經。
於此同時,受到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及臺北市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北市產總)影響,在停管工會新任總幹事袁孔琪的主導下,1999年開始,原本習慣與臺北市議員合作倡議的停管工會「議會路線」逐漸鬆動,導向直接衝撞的「街頭路線」。
而工會路線之爭的主要導火線,是政府公告自2001年1月起,勞工法定工時縮短為每兩週不得超過84小時,公務人員則從隔週休二日改為週休二日。[1]
為了配合北市停車收費時段,路邊收費的停管員分為早、晚班,工時各7小時,路外收費的停管員則是24小時分3班制輪班。然而,隔了個跨年夜,停管處突然的一道命令下來,讓原本跟著公務員隔週休二日、每日工時設計為7小時的路邊停管員,瞬間回歸勞基法規範,兩週總工時從77小時,加到法定的84小時,每個禮拜六都必須上班,不但勞動條件大幅倒退,對比即將開始實施週休二日的公務員,更形成巨大的相對剝奪感。
當時還不是工會幹部的韋秀蓮,與同場組的其他停管員面對突如其來的變動,情緒憤慨,無法理解為什麼原本與公務員休假一致的停管員,此刻卻被刻意突顯勞工身分,矮人一截,被孤立於週休二日的制度之外。
「在還沒有84工時之前,我們跟著市府隔週休,路邊收費也是隔週休,禮拜六要上班的時候,路邊也都要收費,然後休假的時候也跟著休假,所以對我來講,我都是比照市府規定的啊!為什麼過了一個年,隔年開始就突然不能了,變成你們週休二日的時候,每個禮拜六我都要出來上班。」
不過,當時的第2屆理監事會,對爭取84工時一事,分成主戰、主和兩派意見。主和派礙於勞資關係壓力,傾向息事寧人;主戰派則認為停管員每日工時7小時之作法已行之有年,且過去皆比照公務員休假,同為臺北市政府員工,休假制度不該有差別待遇,因此主張爭取比照公務人員週休二日。
由於理監事會意見分歧,常務理事一人主戰、兩人主和,以總幹事袁孔琪為首的鷹派,則邀約當時是理事之一的洪連佐,兩人合作帶領理監事出擊,到各場組舉辦小組座談,捲動基層能量,探測停管員們的態度,也藉機串連,集結眾人之力。
韋秀蓮回憶,當時小組座談時,停管員各個情緒激昂,甚至當場要求與工會一起走上街頭抗爭,「我們路邊的停管員都覺得,我就是要隔週休,為什麼我突然變成不能隔週休了,然後就說,上街啦上街啦,你發動,我們一定會出來。」
也因為基層反映熱烈,理監事會被逼得不得不回應會員需求,在2001年1月2日發動上街遊行,400多名停管員拉布條、舉標語,從興雅國中步行至停管處前抗議。這也是停管工會成立以來,首度的街頭行動。
▲2001年1月2日,因不滿無法比照公務人員實施週休二日,400多名停管工會會員上街抗議表達不滿。 (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基層怨氣高漲,抗議行動也在媒體鎂光燈關照下,迫使停管處在該年1月10日與工會「和談」,稱之為「二屆四次勞資會議」。
洪連佐猶記當天會議開了將近10個小時,讓停管處騎虎難下的主因,是來自於市府早就對外公告,往後無論單、雙週的禮拜六,路邊停車都要收費的規定。而政策既已頒布,不能朝令夕改,停管處只好退讓,主動與停管員協商禮拜六上班的加班費金額,提供停管員休息日出勤的誘因。
這次會議,最大的勝利是勞資雙方以白紙黑字明訂停管員於休息日出勤,加班費以1.34、1.67為計算基數的勞動條件,換算下來,禮拜六一天加班費將近2,000元。工會幹部驕傲表示,這次爭取到停管員的加班費計算方式,不僅遠優於當年勞基法的規定,且比後來勞基法二修早16年提出這個計算基準,我們是走在時代的前端!
不過,這對停管處來說,無疑是「割地賠款」條約。也因此,往後的十幾年間,停管處小動作頻頻,屢次想改動二屆四次勞資會議的協議內容。
對停管員而言,「84工時」是一場勞動條件保衛戰,原本只是想要比照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及休假,卻意外談出優厚的加班費條件。對停管工會而言,這更是一場由底層發動,推著工會往前走的戰役,不僅戰打得漂亮,也在工會內部「鬥」響了街頭路線,讓停管員們明白,權益從來都是要靠自己爭取的。
自此,「我們決心走自己的路,用自己的雙腳走上街頭、靠自己的力量爭取權益。」
第三章 工會煉成術:扎實組織、共識決議
靠著從基層湧上的力量、推進成形街頭路線,促使停管工會站定日後的戰鬥位置,而理監事會堅持的「共識決」機制,透過不厭其煩地彼此對話,緊密連結會員間的關係,及綿密又扎實的組織功,皆成為停管工會最強大的作戰彈藥庫。
在工會成立前期,停管處的管理權首度被鬆動,於是試圖對工會成員恩威並濟,使出胡蘿蔔與棒子,把職場晉升當誘因,誘使部分工會幹部變節、投誠,由於類似狀況屢次發生,開始引起了工會會員的質疑。
接續的第3屆理監事選舉,包括洪連佐、韋秀蓮在內的競選人馬,便打著陽光團隊的口號,強調任內不會接受停管處所給的升遷機會,樹立了往後只要擔任停管工會理監事者,必須擁有抵禦資方收編行為的內規,凡遇升遷,就必須經過理監事會與眾幹部討論後決定。
▲ 停管工會堅持理監事必須親自跑場組,與會員密切接觸,過去負責送工會文宣、會訊,2008年後,因停管處停止幫工會代扣會費,理監事除分工送文宣,每月也固定到場組收會費。(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從第3屆理監事會開始,理監事會便有意識地改變工會的決策文化,刻意淡化幹部權力,而是強調集體共識決,凡事都要「由下而上」,交由民意凝聚方向,並一起承擔後果。與此同時,工會理監事必須「直面」會員,由工會理監事分工,親自到各場組發文宣、面對面小組座談,2008年後,因停管處停止幫工會代扣會費,理監事除分工送文宣,每月也固定到場組收會費。而「跑腿收錢發文宣」,也就成了理監事必須修練的入門功夫。
黃詩琇說,理監事必須各自認責任場組,親自到場組發放文宣、會訊,與會員面對面接觸,確保能將訊息有效傳遞至各個會員,同時將基層聲音帶回工會。而最讓她印象深刻的是,為了及時將文宣送達到大夜班同事手中,他常常清晨4、5點就得騎著腳踏車出門。
身為前期幹部的洪連佐更有所感,雖然在跟會員收會費的過程中,直接面對同仁的漠視及 言語質疑,但同時也開始與會員慢慢建立起親密感,其實收穫滿滿。
不過,停管工會理事劉佑銘的經驗則是快樂的,甚至是在工會動盪期間,為了理解會員實際心理感受,他更加勤奮得穿梭在場組間,時常利用上夜班前夕,到其他場組晃晃,找人抬槓:
「我所謂的快樂,是指在這種被資方打壓的狀態下,他們還願意做這種選擇,我覺得這就代表會員認同工會的作為、也知道自己在幹嘛,會員與工會之間是有共鳴的,這其實很不容易。」
然而,每個工會理監事在打磨、成長的過程中,幾乎都有一段自己青澀的過往、各自擁有難忘有趣的往事。而在一次次發送文宣、小組座談和會員接觸的過程中,無形中也練就了工會幹部堅實的能耐。
停管工會常務理事林淑芬,就曾當場被會員的提問考倒,無從應對,因而趕緊向工會會務人員求援;連現在遊走各工會勞教場合、侃侃而談的洪連佐,過去到場組進行小組座談時,都曾經被取笑「從來沒看過這麼爛的講師。」
即使大家都經歷過一段難熬的菜鳥時期,卻也一致認為雖麻煩但扎實的基本功訓練,是促使幹部能力茁壯必經的天堂路。
韋秀蓮則認為,除了養成幹部能力之外,其實在幹部與會員對話的過程中,也是在培養會員 與場組對抗的能耐,讓會員了解自己也具備反抗的能力。至於會員敢不敢跨出那一步,工會則選擇尊重會員的個人意願。
而獨特的「共識決」,更是停管工會最引以為傲的資產。
每一位理監事,甚至會員,都必須走過自我揭露的試煉,在大家面前攤開恐懼與顧慮,透過集體講述、對話,更加明白自身限制,以及能為工會做出哪些貢獻,並從中選定自己的戰鬥位置,一同分工合作,凝聚工會向心力,繼續往前進。
而工會的每一項決策與行動背後,都是從組織內部不斷拉扯,再歸納出一個可行的方案後,端到理監事會、會員代表大會及會員面前,歷經會員的相互詰問與腦力激盪,經過層層檢視後才做出的最終決議,也因此停管工會才能在面對困境時,拿出禁得起考驗的底氣。
對此,洪連佐表示,「最重要的是停管工會是集體做決策,這跟其他工會是不一樣的,我們絕對不是一個人說了算。」,劉佑銘更再三強調,這是一個集體的團隊,大家為工會共同努力;停管工會常務理事蔡欽鴻也說,「這就是停管工會啊,不然的話,就跟別的工會一樣。」而這樣的堅持,在工會日後遭受重挫的時候,更能彰顯出停管工會從來就不是頭人政治,而是由集體協商與民主政治在支撐運作。
第四章 那些年,會員們一起攜手打過的仗
84工時上街頭的經驗,讓停管員們初嚐用自己的力量挺身捍衛權益所獲得的甜美果實,士氣為之振奮。但好景不常,不到半年的光景,停管處就打算推翻2001年初簽訂的二屆四次勞資會議中攸關勞方全年休假113天的協議,要求停管員歸還3天休假。
對工會而言,停管處的舉動無疑是挑釁,「白紙黑字的會議協議,資方說反悔就反悔。」於是,2001年年底,停管工會除了號召會員集體遞送請假單向資方抗議外,也再度走上街頭,但這次響應的會員卻少了大半,氣勢不大如前,甚至有停管員戴起口罩,隱藏身分,擔心事後遭停管處秋後算帳。
洪連佐分析,二屆四次勞資會議談妥的優渥加班費條件,反倒成了威脅停管員的破口,為了月入逾8,000元的加班費,導致部分停管員甘願噤聲。
不過,即使加班費成了雙面刃,但工會靠著另一套動員說法,指責停管處罔顧400多人的心聲,任意違約背信,仍號召了200多名會員上街陳抗,甚至有人戴著土匪帽,衝進交通局找局長理論。
84 工時這場仗之後,某位工會理事請會務假卻遭場組長刁難,經工會幾度與停管處溝通未果,因此,時任停管工會總幹事的常建國,帶著10多名工會幹部衝進市府11樓臺北市長辦公室,直接向市長陳情。
停管工會強悍、出人意料的行事風格,也在這幾波行動中,漸漸傳開,更成了臺北市政府眼中的「叛逆份子」。
▲2002年臺北市長選舉前夕,停管工會參加北市產總舉辦「搶救勞工權益大遊行」,許多停管員熱烈響應。(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從2001年開始,市府欲將停車管理收費業務委外的想法,越來越明朗,臺北市產業總工會於是在2002年臺北市長選舉前夕,舉辦「搶救勞工權益大遊行」,當時的國民黨臺北市長候選人馬英九當場簽署同意書,承諾市府業務「原則上不委外」,如有試辦委外業務的必要,則必須透過產、官、學、勞四方共同訂定檢驗試辦成敗指標,過程將「邀請工會全程參與」。
其後,北市產總也著手備戰,帶著恐面臨外包危機的停管工會及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組成外包專案小組,進行國內外案例研究,帶著各工會幹部一起產出對外的論述與訴求。另一方面,工會會員也沒閒著,除了積極參加勞教課程吸收外包相關資訊外,也開始在街頭拉布條、發文宣,試圖爭取民眾支持。
2003到2007年,是停管工會反外包動能的巔峰時期,幾乎所有路邊收費管理員都全體動員參加。洪連佐說,「外包這件事,我們打得滿兇的,只要市政府有動作,我們一定出去,像建國橋下、金山橋下、新北橋下都打過仗,內湖也打過仗,所以跟他們關係(指會員)越來越緊密,整個仗的主力戰場,就是在路上。」
上班前、下班後的時間彌足珍貴,但在反外包行動如火如荼進行的這段時日,黃詩琇與同場組的停管員將自己的時間奉獻出來,到金山橋現場,與同仁在紅綠燈轉換之際,一起在斑馬線上拉起大幅布條,尋求市民認同;工會也一併遊說當地里長、里民,試圖連結停車收費業務外包與民眾權益,帶動社會大眾支持停管員維護生存權的訴求 。
▲停管工會到路口斑馬線上拉布條、發放文宣,極力爭取民眾支持反外包行動。(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韋秀蓮指出,「市府所做的每個政策都會影響到所有市民的權益,我們反對業務外包的訴求,如果僅是從保有自己工作的角度去發聲,卻沒有跟市民的權益相連結,工會的訴求得不到外界的支持,你也就反不了。像一開始,里長都會被我們說服,跟我們站在一起,後來市府也學會了,你們工會去找里長,他們就比工會更早去找里長…」
2006年8月,馬市府也依約舉辦了一場「北市停車管理政策產官學勞座談會」,工會代表在會中砲聲隆隆,當時的臺北市副市長金溥聰當場允諾,將正在議會審議中的「臺北市停車管理自治條例」撤回重新研擬。
▲2006年8月,馬市府舉辦「北市停車管理政策產官學勞座談會」,辯論臺北市的停車管理政策缺失。(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外包議題打得火熱,而停管員的團結對外,再度發揮了功效。從馬市府時代,上街反對84工時(2001年),反對外包(2002年起),都因為有工會的行動阻擋在前,終讓市府最後收手作罷,成功守住了勞權的那道防線。
2006年底,北市產總比照上屆市長選舉模式,選前舉辦「勞動公民嗆聲大遊行」,這次的臺北市長候選人郝龍斌,不但親自出席遊行,更在舞臺上簽署政策承諾書,並對著群眾高呼「只要市府的員工反對,市府的業務絕不外包」、「保障工會幹部會務假」等聲明。
▲2006年底,北市產總選前舉辦「勞動公民嗆聲大遊行」,當時的臺北市長候選人郝龍斌,簽署政策承諾書,更高喊「只要市府的員工反對,市府的業務絕不外包」、「保障工會幹部會務假」等聲明。(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而後,郝龍斌順利當選臺北市長,而新任停管處處長張哲揚也於2007年2月上任。在張哲揚上任後,一切豬羊變色,不僅片面更動歷來停管處與工會達成的多項勞資協議,更限縮停管員的勞動條件,致使日益趨緩的勞資係越發劍拔弩張。
停管處起先是推翻「春節休假專案」共識,導致停管員連續工作7天,違反勞基法的七休一規定;而後,擅自變更原本停管員休息日出勤加班費以1.34、1.67為計算基數的協議,改按原領時薪發放,引發部分場組抵制,並因而延遲發給停管員加班費。當年6月,停管處更質疑起工會理監事請會務假的正當性。
對工會而言,停管處一連串的刁難行徑,等於是企圖癱瘓工會運作的手段,因此向臺北市勞工局提起多次勞資爭議案。雙方的角力戰,從年初一路延燒到年中都未止息,而攻擊工會的黑函也開始滿天飛,更讓停管員個個心浮氣躁。
到了8月,堅持休息日出勤加班費計算基數不變、春節休假維持原方案的4位場組長(洪連佐、杜祖花、葉明金、洪榮佑),遭停管處調離原單位。杜祖花談及當時奮力抵抗停管處的原因是「一個外來的管理者(指張哲揚)想一來就要降低既有的勞動條件,應該事先協調、溝通再執行,而不是用強硬的手段,獨斷的逼迫勞方接受,那我們這幾十年努力掙來的勞動條件算什麼?」
工會忍無可忍,於8月中再度發動停管員遊行,抗議停管處違背協議,以行政權力打壓工會。到了9月,停管處推翻郝市長選前簽署政策承諾書,逕自將新增的西門町機車收費業務委外公開招標,於是工會在西門町展開反對機車收費的宣傳行動,針對商家做問卷調查,並向往來民眾解說路邊機車格收費制度的影響,林淑芬解釋,「那時候西門町路邊機車還沒收費,市府要直接委外收費,所以那時候店家反應激烈,因為店家的認知是本來客人來停車不用錢,所以我不要你收錢…我們是反外包」,引起商家、民眾廣大回響。
▲2007年9月,停管處逕將西門町機車收費業務委外公開招標,工會在西門町展開反對機車收費的宣傳行動。(圖片提供/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企業工會)
儘管資方動作頻頻,但作為悍將部隊的工會會員,依舊勇往直前。「這些事情是我們自己的權益,如果我們自己都不敢站出來,還有誰可以替我們發聲?」對於跟黃詩琇一樣,勇敢站出來的停管員來說,並不是不怕遭到清算,而是更怕好不容易掙來的權益,被資方輕易抹滅,常言道「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恆助之」,我們必須先為自己的目標付出努力,其他人才會願意來幫助你,「除非你自己有什麼權益受損的時候,你也都無關緊要,如果你心有不甘,當然就非常願意站出來,因為我們都是在為自己的勞動權益奮鬥!」
然而,勇氣並非一天練成,洪連佐認為「是從一次一次把自己攤開、一次一次慢慢打磨而來,從開始怕到不怕,這是一個過程…」
黃詩琇也認為,當你認同這件事的價值、願意用自己的時間出來抗爭時,就會先自我要求,把職場上該做的工作做好,不要讓人找到把柄或是任何可以懲處的理由,這是自己一點一滴慢慢累積而出足以與對方抗衡的心理能量。
只是,當工會反抗聲量越來越大,市府容忍度也越來越低。韋秀蓮說,當天西門町行動後返家,她老公憂心忡忡地提醒她當心為此丟了工作,而當時她心存僥倖地認為「公家機關應該不至於這樣吧 !」
[1]為順應潮流及社會環境需要,我國逐步縮減勞工的法定工作時同年,公務人員也從原本的隔周休二日,改為實施周休二日。數,自2001年1月1日起,正常工作總時數由每周不得超過48小時,縮短為每2週不得超過84小時。自2016年1月1日起,更縮減為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