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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本市工會申請合辦「推動勞動教育及提升勞動意識活動」。

  • 發布科室:勞動教育文化科

為推廣勞動教育及提升勞動意識,自即日起受理本市工會團體申請於本局勞工教室合作辦理「勞動教育及提升勞動意識培育活動」。

  1. 申請作業:各工會申辦時,請依申請須知規定,提送申請書、工會立案證明書影本及切結書等,並經本局審查通過後據以執行。
  2. 開放申請使用時間:

(1)假日:每週六上、下午時段。

(2)平日:週一至週五上、下午及晚上時段(平日之上、下午時段僅開放3月、7月、8月、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