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工會團體及會員對勞動價值之認同,勞動局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止,受理本市工會團體申請合辦「勞動影像賞析講座」。各單位申辦時,請依申請須知第2點辦理方式規定,於開辦日1個月前,提出執行計畫書、課程配當表及切結書,函送本局提出申請,經本局函復通過後據以執行,並請申請單位辦理完畢後,檢附成果報告表函送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