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時,應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報本局備查;若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24小時內詳述理由報本局核備。上開通報請點選下方連結至本局勞動即時通系統完成線上通報作業;原則以勞動即時通系統為主,若系統故障,輔以紙本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