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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兼任助理權益專區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一、兼任助理指導原則

  1.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勞動部訂)
  2. 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教育部訂)

二、兼任助理爭議處理方式

  1. 申訴流程圖說
  2. 我需要勞動局的協助
    (1)您有任何勞動權益上的問題,想要諮詢或反應問題諮詢:臺北市1999陳情系統
    (2)如果您想透過勞動局調解平臺與校方協調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下載申請書表
    (3)如果學校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嫌疑勞動條件檢查:檢查組電話02-23026355
  3. 彙整本市主要大專院校協商平臺

三、「勞動型」兼任助理應注意之基本勞動權益

  1. 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契約參考範本
  2. 工資:不得低於勞動部公告之最低工資。
  3. 工作時間:每日約定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超過正常工時部分,雇主應給付延長工時工資。
  4. 休假:
    (1)例假日: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例假日不得使勞工出勤。
    (2)休假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指定勞工應放假之國定假日皆應休假。當日排定出勤者應休假,工資照給,經勞工同意出勤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5. 勞工保險:
    (1)勞工保險為強制保險,不可藉由團體保險方式取代勞保,各校應依法為工讀生申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2)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四、常見問題

五、相關法令規範

  1. 勞動基準法
  2. 勞工保險條例
  3. 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4.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六、其他連結

  1. 勞動部兼任助理勞動權益專區
  2.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3.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