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兼任助理權益專區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一、兼任助理指導原則 二、兼任助理爭議處理方式 三、「勞動型」兼任助理應注意之基本勞動權益 四、常見問題 五、相關法令規範 六、其他連結(1)您有任何勞動權益上的問題,想要諮詢或反應問題諮詢:臺北市1999陳情系統
(2)如果您想透過勞動局調解平臺與校方協調勞資爭議調解申請:下載申請書表
(3)如果學校有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嫌疑勞動條件檢查:檢查組電話02-23026355(1)例假日:勞工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例假日不得使勞工出勤。
(2)休假日: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指定勞工應放假之國定假日皆應休假。當日排定出勤者應休假,工資照給,經勞工同意出勤者,工資應加倍發給。(1)勞工保險為強制保險,不可藉由團體保險方式取代勞保,各校應依法為工讀生申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2)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