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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要怎樣申請超過5日之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之薪資補助?

  • 發布科室:就業安全科

一、首先雇主必須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之規定給予勞工7日之產檢假或陪產檢或陪產假之薪資薪資。

二、雇主可就其中任一假別超過5日之部分向勞保局申請補助(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