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規定,勞工的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若以約定上下班時間做為每日出勤時間,非勞工實際的上下班時間,即有未覈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至分鐘止之情形,已涉違反法令規定。
不可以。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規定,勞工的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若以約定上下班時間做為每日出勤時間,非勞工實際的上下班時間,即有未覈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至分鐘止之情形,已涉違反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