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所定出勤紀錄,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勞工公出與居家工作之情形不同,以公出單無法如實呈現勞工實際出勤時間,雇主仍應依法設置出勤紀錄。
不可以。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所定出勤紀錄,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勞工公出與居家工作之情形不同,以公出單無法如實呈現勞工實際出勤時間,雇主仍應依法設置出勤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