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通過AA2.1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

幾人以上算大量解僱?

  • 發布科室:就業安全科

於60日內解僱勞工超過10人以上者,才有大量解僱之可能(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規定)。
聯絡科室:就業安全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30、7038、7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