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60日內解僱勞工超過10人以上者,才有大量解僱之可能(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規定)。 聯絡科室:就業安全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30、7038、7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