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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出生地歧視」?

  • 發布科室:就業安全科

根據勞委會(現為勞動部)之函釋(參見勞委會97年12月11日勞職業字第 0970084251 號函)「出生地」係指求職者或受僱者之醞成地,屬與生俱來,無法改變的特質,此一特點即是禁止就業歧視的基本精神所在,若雇主因新住民持有居留證(居留事由為依親),但無中華民國身分證而拒絕僱用,已涉違反出生地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