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通過AA2.1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

勞工每月工資為最低工資28,590元(含全勤獎金),如勞工請事假如何扣薪?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勞工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法。


依最低工資法第5條規定,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故勞工每月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最低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最低工資之餘額。


例如:勞工請事假一天,其當月薪資不得低於27,637元(即28,590元-9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