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84年2月22日(84)台勞動二字第105724號函,輪值人員值班期間如適逢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如經徵得勞工同意,將該休假日與其他日對調後,縱使該休假日為颱風期間,輪值人員於值班期間本有出勤之義務,非屬雇主停止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之勞工假期,自不適用第40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