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要求繳交身分證影本,多半係為人事建檔之用,您可向事業單位確認該影本的用途,並且在影本上註記用途,如仍遭到非法使用,可以依據主張免於法律責任。 聯絡科室:就業安全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