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勞資爭議處理法第17條規定)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15-7016
不可以。(勞資爭議處理法第17條規定)
聯絡科室:勞動基準科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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