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會議紀錄應發給出席及列席人員(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1條)。 有關勞資會議之決議,應由事業單位分送工會及有關部門辦理(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2條)。 至於勞資會議紀錄公開與否,應先行透過勞資會議決議,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