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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後,卻不公開會議紀錄是否合乎相關法規規定?

  • 發布科室:勞資關係科

勞資會議紀錄應發給出席及列席人員(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1條)。
有關勞資會議之決議,應由事業單位分送工會及有關部門辦理(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2條)。
至於勞資會議紀錄公開與否,應先行透過勞資會議決議,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