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度補助申請日期分二期:(一)第一期:每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閏年為2月29日)止。(二)第二期:每年5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並於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受理申請。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初審後,再核轉勞動部複審。
每年度補助申請日期分二期:
(一)第一期:每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閏年為2月29日)止。
(二)第二期:每年5月1日起至6月15日止。
並於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受理申請。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初審後,再核轉勞動部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