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勞動教育經費核銷請檢附以下文件函送本局提出申請: 一、核銷函。 二、核銷文件檢查表。 三、核銷文件自我檢視表。 四、執行情形報告表。 五、學員簽到表正本。 六、課程教材。 七、活動照片。 八、經費支出明細表。 九、各項支用單據正本。 十、帳戶存摺封面影本。 受補助者辦理勞動教育課程所支付之費用,應依所得稅法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