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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特殊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健康檢查分級管理要如何報備?

  • 發布科室:職業安全衛生科

雇主對於健康管理為第三級管理以上之勞工,應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實施健康追蹤檢查,必要時應實施疑似工作相關疾病之現場評估,且應依評估結果重新分級,並於健康追蹤檢查後30日內完成通報,不須通報本局;其通報方式請逕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http://www.osha.gov.tw/)主題網站區「勞工健康保護管理報備資訊網」,依線上通報之表件格式填報通報資料,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9條及勞動部107年7月2日勞職授字第1070203046號公告)
聯絡科室:職業安全衛生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506、7507、7021、7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