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另調解期間是指主管機關(勞動局)接到勞資爭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之完備調解申請書之日起算,至調解紀錄送達之日終止。
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勞方不得因該勞資爭議事件而罷工或為其他爭議行為。(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
另調解期間是指主管機關(勞動局)接到勞資爭議當事人一方或雙方之完備調解申請書之日起算,至調解紀錄送達之日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