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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作業場所是否屬於噪音環境?雇主該有何因應措施?有什麼罰則?

  • 發布科室:職業安全衛生科

若勞工每日工作8小時,且每小時平均音壓在85分貝以上,即屬噪音作業,雇主應採取下列聽力保護措施,並留存執行紀錄:一、噪音監測與暴露評估。二、噪音危害控制。三、防音防護具之選用與佩戴。四、聽力保護教育訓練。五、健康檢查與管理。六、成效評估及改善。如有違反,雇主將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8款、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00條之1)
聯絡科室:職業安全衛生科承辦人
聯絡電話:1999「限臺北巿境內直撥,外縣巿請撥02-27208889」轉7021、7022、1414、7024、7507、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