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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事業單位應指揮中心建議採行分組上班,勞工出勤相關權益?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1.為降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企業營運的衝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各企業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可採行彈性上下班或分流上班機制,讓勞雇雙方受疫情影響的衝擊降至最低。

2.部分事業單位僅需保留部分人力者,於兼顧內部管理之公平原則,可採輪流出勤方式,進行內部人力調整;調整時,並應注意各項工時彈性之程序性及限制性規定。

3.勞工於分組出勤期間有請假之需求者,可依法請假,但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員工排定其他不論是否給薪之假別,或以「借休」(先休再還班)等方式補足工時。

4.勞動部呼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非社會大眾所樂見,盼勞雇雙方能共體時艱以度難關,建議雇主與勞方宜妥為溝通、討論,以獲致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