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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的交通時間(如搭火車或飛機抵達目的地前的交通時間)的時間是否可視為加班?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有關出差時之交通時間是否列入工作時間計算,因法無明定,可由勞資雙方協商議定。

參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78年6月3日台(78)勞動2字第13366號函釋:「勞工奉派出差或受訓,乘車往返時間,是否屬工作時間,法無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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