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型肝炎」、「疾病」或「健康狀況」等,若尚未達身心障礙情形,非屬就業服務法中的就業歧視項目;但如傳染病防治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另定有就業歧視禁止項目者,則恐涉違反其他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