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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工作是否要有工時紀錄?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要。

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雇主之備置義務不因勞工在家工作或遠距工作而免除此項責任。建議勞工與雇主依「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規定,以書面協議方式將工時紀錄作成方式,約定原有勞動契約之增補條款,作為勞工工時紀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