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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幼兒園因應教育部宣布全國各級學校等因應疫情停課,勞工出勤及工資權益為何?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1.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教育部宣布全國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期間,在家學習,惟該部係採停課不停學、教職員工以到園為原則,幼童如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習,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幼童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2.因勞工仍有到班義務,雇主應依照原約定給付工資。惟如僅有少數家長有送托需求,且園方為避免疫情感染,僅需保留部分人力者,於兼顧園方管理上之公平原則,可採輪流出勤方式,進行內部人力調整。

3.幼童請假者,依據地方政府所訂退費辦法,幼兒園所應退還家長之費用,僅有請假期間之餐費及交通費等代辦費,並未包括學費及雜費等屬於支應人事費用之項目,對於園方之經營與維持影響層面有限,雇主不得藉故要求教職員排定其他不論是否給薪之假別。

4.勞動局呼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嚴峻,非社會大眾所樂見,盼勞雇雙方能共體時艱以度難關,建議雇主與勞方宜妥為溝通、討論,以獲致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