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兒服務辦理方式如下: (一)設置托兒設施:雇主可自行設置或聯合多家事業單位設立托兒服務機構(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二)提供托兒措施(簽約):雇主也可選擇企業附近合格立案的托兒服務機構(不含補習班及才藝班),以簽約優惠的方式提供員工托育服務。 (三)提供托兒措施(津貼):由雇主直接提供員工托兒津貼補助。 (四)提供托兒措施(雇主設置居家式托育服務):雇主聘僱或委託托育人員至雇主設置的指定地點提供受僱者子女托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