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領取學校或其他政府單位的就學補助還可以申請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嗎?
- 發布科室:勞動教育文化科
不可以。如果學生已獲得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補助、教育部的弱勢助學金、「私立大專」註冊繳費單已扣減學雜費減免1.75 萬元或其他政府單位(如教育部、勞動部、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退輔會...等)的就學補助,就不能再重複申請本局補助,請申請人評估後擇優、擇一申請。
不可以。如果學生已獲得教育部高中職免學補助、教育部的弱勢助學金、「私立大專」註冊繳費單已扣減學雜費減免1.75 萬元或其他政府單位(如教育部、勞動部、人事行政總處、法務部、退輔會...等)的就學補助,就不能再重複申請本局補助,請申請人評估後擇優、擇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