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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積欠薪資或少發薪資,但無薪資轉帳、薪資明細,員工該如何證明?

  • 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如果没有辦法提具或舉證者,可以向臺北巿勞動檢查處〈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7樓〉檢舉並請求派員實施勞動檢查。〈檢舉內容建議包括:資方名稱、住址、勞工提供勞務的實際地址、資方違法的事實等,以方便該處有效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