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新)
本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為本府一級機關,置局長1人、副局長2人、主任秘書1人,下設5科4室,預算員額204人,組織架構圖如下: 本局目前組織編制設有5科4室,附屬機關有勞動檢查處、就業服務處、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職能發展學院。
組織編制
本局各單位職掌(預算員額數)如下:
一、局本部(11人):包含局長、副局長(2人)、主任秘書、專門委員、秘書、科員及技工共11人,綜理或襄助全局業務 。
二、勞資關係科(25人):掌理工會輔導、勞工福利、工作規則、勞工退休準備金及勞資會議等事項。
三、勞動基準科(28人):掌理勞動條件、建教生核備、定期契約審核、童工通報審核、天災事變突發事件通報、志願服務工作、勞工權益基金、勞資爭議、委外中介團體調解及事業單位事實歇業認定等事項。
---勞動條件檢查組(45人):掌理勞動條件(勞動基準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保險條例等)檢查事項。
四、職業安全衛生科(18人):掌理職業安全衛生與教育訓練、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及處分、就業服務法(移工部分)處分、勞動基準法84-1核備等事項。
五、就業安全科(16人):掌理就業歧視防治、性別工作平等推展審議、就業服務促進、就業保險及職業訓練推展等事項。
六、勞動教育文化科(16人):辦理勞動文化保存,普及並推廣勞動教育,詮釋勞動價值。
七、秘書室(27人):掌理文書檔案、研考業務、出納、總務採購、財產管理、資訊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等事項。
八、會計室(8人):掌理機關歲計、會計、統計等相關業務。
九、人事室(7人):掌理機關人事業務等事項。
十、政風室(3人):掌理貪瀆不法及檢舉、機關安全及公務機密維護、防貪業務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