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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科室:勞動基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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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

  北市勞動局率全國之先,訂定「臺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14項條文,並於112年3月1日正式實施,屬於行政指導性質。
原則細細看:臺北市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

  7大重點 
   勞動權益不得損害
   勞資協商書面約定
   建立工時回報機制
   尊重勞工離線權益
   重視居家工作安全
   設置申訴處理機制
   提供必要設施補助

   自主檢核項目
   雇主可以自我評估25項檢核項目,如符合標準未達15項者,有高度的勞資爭議的風險,建議要立即修正改善。
   自我檢視小幫手:事業單位實施居家工作自主檢核評分表

企業入場輔導:勞條健檢師申請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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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工作勞動權益Q&A:
定義、居家約定、出勤紀錄、工時/請假約定、工時回報制度/加班、其他津貼費用、遇到颱風怎麼辦

外部參考資源: 
  ▣(勞動部)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
  ▣(勞動部)居家工作職業安全衛生參考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