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科室:勞動教育文化科
1.為促進工會團體及會員對勞動價值之認同,本局自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止,受理114年度本市工會團體與本局合辦「推廣勞動影像賞析講座」申請。
2.各單位申辦時,請依申請須知第2點辦理方式與規定,於開辦日1個月前,提出執行計畫、講座配當表及切結書,函送本局提出申請,經本局函復通過後據以執行,並請申請單位辦理完畢後,檢附成果報告表函送本局。